宁波市嘉乐电器有限公司年产1500万套空气炸锅内胆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告
Date:2020-07-27 11:34:00 Click: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规定,为使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宁波市嘉乐电器有限公司年产1500万套空气炸锅内胆技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公示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相关信息,欢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人民群众对本项目的环保问题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建设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年产1500万套空气炸锅内胆技改项目
建设地址:宁波市杭州湾新区庵东工业区纬一路428号
项目概要:宁波市嘉乐电器有限公司于2010年进行工商注册,注册地址为宁波市杭州湾新区庵东工业区纬二路558号,是一家生产小家电的出口型企业。
为提高公司管理的统一性,提高生产效率并统筹节能环保,现需要将宁波市嘉乐电器有限公司《年产400万台空气炸锅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原有分散在各厂区的喷涂线及磷化线集中至纬一路428号长立轴承厂区内。技改调整后,长立轴承厂区内共计含有7条喷涂线(其中水性漆喷涂线3条,油性漆喷涂线4条),4条磷化线,6条多连杆自动冲压流水线。配套机加工设备若干。
宁波市嘉乐电器有限公司投资3052万元,租用宁波长立轴承有限公司位于宁波市杭州湾新区庵东工业区纬一路428号的闲置厂房,实施《年产1500万套空气炸锅内胆技改项目》。
主要工艺为:
空气辅助喷涂线:原料→预热→内喷底漆→烘干→冷却→内喷面漆→烘干→冷却→外喷底漆→烘干→冷却→外喷面漆→高温固化→下架;
静电喷涂线:原料→除尘→预热→内、外喷底漆→底漆补喷→烘干→冷却→内、外喷面漆→面漆补喷→高温固化→下架;
磷化工艺:原料→预脱脂→脱脂→水洗→表调→磷化→水洗→切水→烘干→下架→入库;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本项目利用已建厂房,无施工期影响。营运期主要影响是废水(磷化废水、水帘喷台废水和废气喷淋塔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和生活污水)、废气(喷涂工序的喷涂废气、其他工序天燃气燃烧废气)、固废(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以及设备运行噪声对周边环境带来的负面影响。
三、污染防治措施及影响分析
1)废气
G1喷涂废气
调漆房密闭设置且内设有抽排风系统,调漆废气收集后与油性漆喷涂废气一同经废气处理装置“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水性漆喷涂、烘干废气及天燃气燃烧废气分别收集后合并,通过“二级水喷淋”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油性漆喷涂、烘干废气及天燃气燃烧废气分别收集后合并,通过“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催化燃烧”处理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G2其他工段天燃气燃烧废气
本项目磷化线烘干炉、喷涂线预热炉的天然气燃烧废气经引风机收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蒸汽发生器天燃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不低于8m高排气筒排放。
经上述处理装置处理后,废气中非甲烷总烃、乙酸乙酯、乙酸丁酯排放浓度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规定的大气污染排放限值要求。磷化烘干炉、喷涂线预热炉的管道天燃气燃烧废气可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及《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中相关要求,锅炉(蒸汽发生器)天燃气燃烧废气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预计本项目废气经处理后可做到达标排放,对周边空气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水
本项目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厂内雨水经过管道汇集后排入厂区内雨水管网。本项目周边污水管网已铺设到位,本项目废水可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磷化线废水、水帘喷台废水和废气喷淋塔废水经厂区内废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及及纯水制备浓水经厂区内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一并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其中氨氮和总磷满足《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总铁排放参照执行《酸洗废水排放总铁浓度限制》(DB33/844-2011)二级标准。最终经慈溪市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放。总铁排放标准参照执行《酸洗废水排放总铁浓度限值》(DB33/844-2011)中一级准排放限值。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是设备运行噪声,主要来自冲床、拉伸机等机加工设备、空压机、泵类、风机、冷却塔等生产设备。在设备选型上选择低噪声设备,优化平面布置。采取一定的隔声降噪措施,对风机、搅拌设备、泵类设隔声罩,风机类设备的进出口管道设消声器,大型高噪声设备加装防振垫片,加强生产管理,及时维护,加强操作规范,以减小噪声。加强绿化,有利于进一步降低噪声源强。通过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可确保所有厂界噪声均可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的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危险废物收集后全部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本项目的各项固废均可以得到妥善处理或利用。企业固废的处置应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基本原则,在自身加强利用的基础上,按照规定进行合理处置的前提下,本项目的固体废弃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四、项目环境影响的主要环保结论:
宁波市嘉乐电器有限公司年产1500万套空气炸锅内胆技改项目建设地位于浙江省慈溪市杭州湾新区庵东镇工业园区纬一路428号,项目总投资3052万元,本项目符合现行国家及相关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当地总体规划以及相应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同时,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的控制要求。在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环保管理,确保环保设施的正常高效运行情况下,项目生产过程中的“三废”能做到达标排放,周围环境质量能维持现状,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该项目的建设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自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如需报告书简本,可直接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索取;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意见的,可于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当地环保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外抄送负责该建设项目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将征求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等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环评信息发布后,公众可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反映意见或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自2020年7月27日起至2020年8月7日(为期10个工作日)。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宁波市嘉乐电器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18158211860
环评单位:浙江普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55685179
发布单位:宁波市嘉乐电器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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